1. 导论
1. 马克思主义的创立
概论
- 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是马一生两个伟大发现,使社会主义由空想变为科学。
- 1848-2月,《共产党宣言》,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的公开问世。
社会根源
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经济、社会历史条件)
阶级基础
无产阶级在反抗资产阶级剥削的斗争中,走向自觉,渴望科学的理论指导。
法国里昂工人两次起义、英国宪章运动、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三大工人起义标志着无产阶级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
思想渊源
直接理论来源: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英法两国空想社会主义。
自然科学前提:细胞学说、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生物进化论。
两个转变:从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的转变,从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转变。
重要著作
- 马、恩在德法年鉴上的论文:他们完成了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的转变,从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转变,为马克思主义奠定了思想前提。
- 神圣家族:两人首次合作。
- 德意志意识形态:两人首次系统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实现了历史观上的伟大变革。
- 共产党宣言: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的公开问世。
- 资本论:马,工人阶级的圣经。
- 法兰西内战:科学总结了巴黎公社的历史经验。
- 哥达纲领批判:对未来社会从制度、发展阶段以及分配等方面做了原则构想,进一步丰富了科学社会主义学说。
- 反杜林论:恩,全面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
2.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特征
基本特征
- 科学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一个突出特征和理论优势,是马克思主义科学性的重要体现。
-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人民至上是政治立场。
- 实践性:实践观是马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是马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根本特征。
- 发展性:马是不断发展和开放的学说,有与时俱进的品质。
一句话概括:科学性和革命性(人民、实践、发展性)的统一,革命性是马的内在品质,是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
3. 马克思主义的当代价值
- 观察当代世界变化的认识工具。
- 指引当代中国发展的行动指南。
- 引领人类社会进步的科学真理。
马克思主义追求的根本价值目标: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马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
2. 世界的物质性及发展规律(上)
1. 哲学基本问题及其内容
概念
哲学基本问题-存在和思维的关系问题:
- 存在和思维、物质和意识谁为本源,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
- 存在和思维、物质和意识是否同一性的问题。(思维能否正确反映存在,人能否认识或彻底认识世界)
划分
- 第一性:唯心主义(意识第一)唯物(物质第一)。
- 同一性:可知论(思维和存在存在同一性),不可知论(思维和存在不具有同一性)。
- 辩证法:事物是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世界,认为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
- 形而上学:事物是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世界,否定事物内部矛盾存在和作用。
-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 历史唯心主义:认为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
2. 物质及其存在方式
哲学的物质范畴
物质范畴是一切唯物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石,是对世界上客观存在的各种事物共同本质的概括。
物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并能为人类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唯一特性。
马克思主义物质范畴的重要意义
物质最本质的规定是客观实在性,指明了物质对于意识的独立性、根源性、以及意识对于物质的依赖性、派生性。
重要意义:
- 坚持了唯物一元论。
- 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
- 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 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历史观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唯物主义在自然观上唯物,在历史观上唯心,是半吊子唯物主义。
物质与运动
物质的根本属性是运动。
运动是标志着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变化及其过程的哲学范畴。
物质和运动是不可分割的,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着的物质,不运动的物质-形而上学、无物质的运动-唯心主义。
运动与静止
物质世界的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
相对静止是物质运动在一定条件下的特殊状态,包括空间的相对位置暂时不变和事物的根本性质暂时不变。
相对静止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人们利用和认识事物的前提,是过去运动的结果和未来运动的出发点,理解和衡量运动的尺度。
运动和静止相互渗透、相互依赖、互相包含(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无条件的绝对运动和有条件的相对静止构成了对立统一的关系。
运动与时空
时间和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基本存在形式。
时间和空间具有客观性(物质运动与时空不可分割)
时间的特点:一维性(时间一去不复返)
空间的特点:三维性。
物质运动总是在一定的时空中进行的,没有离开运动物质的纯粹的时空间。
具体物质形态的时空是有限的,整个物质世界时空无限的。
物质、运动、时空具有内在统一性。
物质世界的二重化
原因: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世界分化的关键)
内容: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人类社会,从客观世界中分化出主观世界。
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相统一的关键:人的实践活动。
人类社会是最高级的物质存在形态。
主观世界从客观世界分化出来,具有相对独立性,但主观世界并非独立存在的实体,从属于客观世界。
根本上说,主观世界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并反作用于客观世界。
3. 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
物质决定意识, 意识依赖于物质并反作用于物质
意识
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一种特殊物质的机能和属性(意识不来源于人脑),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像。
意识的起源:
- 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
- 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社会实践特别是劳动在意识的产生和发展中起决定性作用。(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和意识的现实形式)
- 意识的本质:客观世界的主观映像,内容上客观,形式上主观,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
只有人才有意识,意识不可以脱离物质。
意识是物质的产物,但不是物质本身,意识的源泉是客观世界。
意识不管对错,都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像。
意识对物质有反作用(意识能动作用)
- 意识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
- 意识具有创造性。
- 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
- 意识具有调控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的作用。
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
规律:是指事物变化发展过程中本身所固有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和必然性是同等程度的概念。
正确认识和把握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需要处理好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关系。
尊重客观规律性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
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正确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
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和条件:
- 从实际出发是前提。
- 实践是根本途径。
- 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还要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
坚持遵循客观规律性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相统一,要求充分发挥历史主动精神。
人不能创造、改变、毁灭规律,只能认识和利用。
意识与人工智能
是对人脑组织结构与思维运行机制的模仿,人类智能的物化,是人的意识能动性的一种特殊表现。
无法超越,无法具有人的意识。
无法超越原因:
- 不具备情感、信念、意志等人类意识形式。
- 无法具有人的社会性,社会属性
- 难以完全理解自然语言真正意义的能力。
- 人脑中许多东西是无法被化约的。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及其意义
原理:世界是统一的,世界的本原是一个,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在内的整个世界,真正统一在于它的物质性,世界统一于物质;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多样性的统一。
- 自然界是物质的。
- 人类社会本质是生产实践基础上形成的物质体系。
- 人的意识统一于物质。
意义:是辩证唯物主义最基本最核心的观点,马克思主义的基石。(一切从实际出发)
3. 世界的物质性及发展规律(中)
1. 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
概念
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集中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联系的内涵: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联系的特点
- 客观性:观点上唯物。
- 普遍性:任何事物内部不同部分和要素、任何事物都与其他事物处在一定联系中。
- 多样性:
- 条件性:条件对事物发展和人的活动有制约性,条件可改变、改变和创造条件不是任意的,要尊重客观规律。
方法论:要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
运动、变化、发展
发展的实质:物质世界永远处于永恒的运动之中,而运动中内在的包含着事物的变化和发展。
变化:指事物发生的一切改变
发展:事物变化中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 新事物有新要素、新功能,适应了变化了的环境和条件。
- 新事物是对旧事物的扬弃。
- 社会历史领域内,新事物从根本上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因而必然战胜新事物。
新事物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
2. 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概念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解释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事物为什么会发展?)
提供了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同一性: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统一属性。
斗争性: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对立属性。
关系:相互联结、相辅相成,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
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了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着事物的变化发展。
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 同一性是事物发展的前提,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发展为条件。
- 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吸收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互相作用中得以发展。
- 同一性规定事物转化的可能和发展的趋势。
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 斗争促进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造成双方力量发展的不平衡,为对立面的转化,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 斗争是一种矛盾统一体向另一种统一体过度的决定性力量。
- 事物发展过程中,同一性和斗争性相结合,共同发生作用,但在不同条件下,二者所处地位会有所不同。
方法论:斗争性中把握同一性,同一性中把握斗争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普遍性(共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
特殊性(个性):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个矛盾各个方面在发展不同阶段上各有特点,矛盾的特殊性决定了事物的不同性质。
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关系:
- 共性无条件、绝对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 任何现存事物的矛盾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
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
- 主要矛盾:主要矛盾在矛盾体系中占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矛盾。
- 次要矛盾:在矛盾体系中占次要地位。
- 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 方法论:坚持两点论,重点论相统一。
3. 量变质变规律
量、质、度
量: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的规定性。
质:一切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规定性。
度: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
关节点:度的两端,超出度的范围,此物变为他物。
认识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和基础。
认识事物的量是深化和精确化。
量变和质变
量变: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数量增减、次序变动),体现事物发展的过程和连续性。
质变: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辩证关系:
-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量变质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4. 世界的物质性及发展规律(下)
1. 否定之否定规律
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肯定和否定
事物内部都存在着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
肯定因素:维持现存事物存在的因素。
否定因素:促使现存事物灭亡的因素。
辩证否定观的基本内容
- 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自我发展,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
- 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从旧到新的质的飞跃,只有经过否定,旧事物才会向新事物转变。
- 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旧事物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
- 辩证否定的实质是 扬弃。
方法论
采取科学分析态度、既要把握事物现存状态,也要把握他的发展趋势。
否定之否定规律原理
事物否定不是一次完成的,经历事物自我发展的两次否定、三个阶段,"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否定之否定规律解释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事物发展是螺旋式上升的,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是曲折性与发展性的辩证统一。
2. 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五对范畴)
内容与形式
任何事物都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对立统一关系:
- 内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对形式具有决定作用。
- 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
- 内容与形式相互依赖、不可分割。任何事物都有一定的形式,任何形式也具有一定的内容
方法论:反对形式主义,
本质与现象
揭示事物内在联系和外在表现的一堆范畴
本质:事物的根本性质,是构成事物的诸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
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
本质与现象是相互区别的。
- 本质是一般的、普遍的、现象是个别的、 具体的。
- 本质是相对稳定的,现象是多变易逝的
- 本质深藏于事物内部,只能通过理性思维才能把握,现象是表面的、外显的,可以直接被人的感官感知
本质与现象又是相互依存的。
- 本质决定现象,现象的存在和变化归根到底依赖于本质。
- 现象表现本质,本质通过一定的现象表现自己的存在。
- 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和不表现本质的现象都是不存在的。
原因与结果
揭示事物引起和被引起关系的一对范畴。
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就是原因,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就是结果。
对立统一关系:
- 相互区别
- 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
方法论: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必然与偶然
揭示事物产生、发展和衰亡过程中的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事物的发展必然包括必然的方面也包括偶然的方面。
必然:事物联系与发展中确定不移的趋势。
偶然:事物联系发展中不确定的趋势。
必然与偶然的关系:
- 没有脱离偶然的必然,没有脱离必然的偶然。
- 必然总是伴随着偶然,通过偶然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
- 必然起决定性作用。
方法论:把握机遇。
现实与可能
反映事物的过去、现在、未来关系的一堆范畴
现实:是指相互联系着的实际存在的事物的综合。
可能:指包含在事物之中、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现实中尚未实现的东西。
对立统一关系:
- 相互区别:现实标志事物当前状态、可能标志事物发展方向。
- 相互转化:发展就是可能与现实相互转化的过程。
3. 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唯物辩证法的本质特征
唯物辩证法本质上是批判和革命的、唯物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认识功能
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在人脑中的反映,两者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表现形式上是不同的
客观辩证法:是采取外部必然性的形式,主观辩证法采用观念的逻辑形式。
唯物辩证法体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认识论的统一。
唯物辩证法是科学认识方法:
- 矛盾分析法是对立统一规律在方法论上的体现,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占核心地位,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核心要求是善于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坚持问题导向,是辩证唯物主义矛盾观点和矛盾分析方法的时代表达和时代升华。
学习唯物辩证法,不断增强思维能力
- 辩证思维能力:发现矛盾、分析矛盾、解决矛盾、把握本质、遵循规律、指导实践的能力
- 历史思维能力:辩证思维与历史眼光的结合。
- 系统思维能力:坚持系统观念,用系统思维的方法分析和处理问题。
- 战略思维能力:强调思维的整体性、全局性、长期性。
- 底线思维能力:把握事物的度。
- 创新思维能力:开拓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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